本文目录

  1.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哪种最好?
  2. 1945年什么法奠定了法律的基石?
  3. 2022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大纲?
  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行大纲
  5. 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哪种最好?

为了适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应广大应试人员的要求,我们根据司法部制定颁布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辑出版了《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本套用书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可以作为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复习及应考的必备用书。

1945年什么法奠定了法律的基石?

1945年《波茨坦公告》奠定了法律的基石。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首脑联合发表《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公告》或《波茨坦宣言》)。《波茨坦公告》与1943年12月1日公开发表的《开罗宣言》等国际法文件一起,确立了战后处理日本的基本方针和原则,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正义事业的重要成果和战后亚太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石。

2022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大纲?

没有考试大纲的。法考不管是主观题还是客观题,都没有考试大纲的。法考主要就是考查考生对法律知识熟悉和运用程度。只要考生熟悉法律条文,和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就可以考好了。根本就不需要考试大纲的。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行大纲

司法部编写修订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5月13日出版发行。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以依法、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了解和掌握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否具有从事相应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素养及相应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二、考试内容、科目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三、考试要求

对上述内容与科目,应试人员应分别从了解和理解、熟悉并运用两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

——了解和理解,要求深入了解和准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原理、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

——熟悉并运用,要求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下,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对法治理论问题.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进行分析、判断、综合、评价,做到政治立场正确、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

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提纲

论文题目:试析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选题说明:

学生在执业过程中起草过房屋租赁合同,也办理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个最大的体会就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法律名称均省略“中华人民共和国”)“租赁合同”一章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但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作为租赁合同中特殊的一种除受《合同法》调整外还受《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调整,因此实践中有些权利义务容易被忽视。另外学生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时也遇到过一些难点,比如承租方能否以出租方未给付税票作为不给付租金的抗辩理由,比如“优先购买权”是否必然衍生出“优先承租权”,比如如何认定“转租”、“转让”及“承包”三者的区别,比如国有房屋出租是否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等等,因此本文试从《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权利义务、相关法律规定的特殊权利义务以及实践过程中难点分析等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加以论述。

论文结构:

一、内容摘要及关键词

二、论文正文

三、论文注释及参考文献

正文提纲:

一、房屋租赁合同概念、实质要件及形式要件

二、《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一)出租人交付租赁房屋的义务和瑕疵担保义务

(二)出租人维修义务(可转移负担)

(三)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四)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五)承租人妥善保管房屋的义务

(六)承租人租赁期满返还房屋的义务

(七)承租人获得收益的权利

(八)承租人“买卖不破租权”

(九)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十)承租人死亡后的权利

(十一)承租人在租赁物灭失情况下的请求权

(十二)转租中双方权利义务

(十三)房屋改善及添附中双方权利义务

(十四)其他权利义务

二、其他法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一)承租人提供身份证件,出租人详细登记的义务

(二)出租人举报承租人违法行为的义务

(三)出租人抵押告知义务

(四)出租人纳税的义务

(五)其他权利义务

法律论文提纲?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三、实践中难点问题的分析

(一)税金负担主体及承租方能否以出租方未给付税票作为不履行给付租金的抗辩理由

(二)转租与转让、承包的法律辩析

(三)关于优先承租权的考证分析

(四)租赁合同备案的法律分析

(五)国有房屋出租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的法律分析

论述方法:

法理分析法、法条破析法、

法条法理与司法实践结合

分析法,案例分析佐证法。